宝鸡历史七千年
宝鸡古称陈仓,以陈仓山(今鸡峰山)而得名。唐肃宗至德二年( 757),闻陈仓山神鸡鸣叫,肃宗以为神鸡为国之宝,鸡鸣乃吉祥之兆,遂将陈仓县改为宝鸡县,宝鸡地名沿用至今。
早在新石器时代,宝鸡就是先民们活动生息的地区之一。宝鸡共发现新石器文化遗址数百处,其中最著名的北首岭遗址,据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考古学》记载,早期遗存为公元前 5150年至公元前 5020年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,距今 7160多年,是早于仰韶文化半坡遗址的一种文化遗存。
宝鸡是炎帝故里,姜炎文化的发祥地。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《国语》《竹书纪年》《世本》等书中,均有炎帝“以姜水成”“育于姜水”“生于姜水”的记载。《帝王世纪》载:“炎帝神农氏……母曰任姒……游于华山之阳,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,生炎帝……长于姜水。”“华山之阳”的“华山”,在此泛指秦岭;“阳”指秦岭的南面。其后的《史记·补三皇本纪》一书中亦有炎帝“长于姜水”的文字。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渭水》中说的姜水为今宝鸡渭河北的一条支流,即“岐水又东经姜氏城南,为姜水”。明、清以来编纂的《大明一统志》《凤翔府志》《宝鸡县志》等历代志书记载的姜水,均指今宝鸡市区渭河南的清姜河,姜氏城指今姜城堡。炎帝“斫木为耜,揉木为耒,耒耨之利,以教天下”,“日中为市”,“作陶、冶斧斤”,“神农始教民播种五谷”,“耕而作陶”,“耕而食,织而衣”……姜姓部落在宝鸡地区繁衍壮大,后与轩辕黄帝部落联盟融合,形成中华民族的主体。
宝鸡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周秦王朝发祥地。公元前 11世纪,古公亶父率族人由豳迁岐,到达周原(今岐山、扶风一带),以邑为名,定国号为周。经太王、季历和文王约 80年,先后征服了西落鬼戎、始呼、翳徒之戎,邻近许多部落和方国也归附于周,巩固了周族在渭水中游的统治地位,为伐纣灭商、建立西周王朝奠定了基础。
宝鸡是秦前期政治、军事和经济活动的中心地区,是秦始皇“续六世之余烈,振长策而御宇内”,一举统一全国的奠基地。周平王元年 (前 770),以秦襄公攘夷,护送平王东迁之功,封襄公为诸侯,赐岐以西之地建立秦国。秦文公四年 (前 762),秦在“汧渭之会”建立国都。秦宪公二年 (前 714),为备战攻戎,秦将国都由汧渭之会徙往平阳 (今陈仓区阳平镇 ),并建有封宫 (《史记·秦本纪》 )和羽阳宫 (《汉书·地理志》 )。以此为政治中心,至秦武公十一年 (前 687),西起甘肃中部,东至华山一线,整个关中及渭水流域,为秦国所控制。秦德公元年 (前 677),秦国迁都于雍 (今凤翔县 )。此后,秦国先后有十八位国君以雍为国都,共历时 294年。秦穆公在位期间 (前 659-前 621),“开地千里,遂霸西戎”。秦由一个落后的诸侯国,跻身当时最先进的国家行列,为以后东进攻灭六国奠定了雄厚基础。
秦始皇统一六国后 (前 221),宝鸡属内史地。汉高祖元年 (前 206),属雍;汉高祖二年 (前 205),改为中地郡;汉高祖九年(前 198),又改属内史;景帝分属右内史;武帝建元六年 (前 135),仍因之;太初元年 (前 104),更名右扶风,为三辅之一。献帝时 (190-220),省扶风都尉,置汉安郡。曹魏(220-265)为扶风郡。晋惠帝时 (290-306),改为秦国。北魏太延二年 (436),于雍城东筑雍城镇,置平秦郡,于古虢城置武都郡。太和十一年( 487),又分扶风郡于美阳置武功郡,分雍州置岐州。西魏 (535-556)改平秦郡为岐阳郡。隋初,置岐州;炀帝大业年间 (605-617),废州置扶风郡。唐初置岐州;玄宗天宝年间 (742-756),改为扶风郡;肃宗至德元年 (756),改为凤翔郡,不久改为凤翔府;代宗宝应年间(762-763)因之,属关内道。五代属关西道。宋属秦凤路,为凤翔府。金置天兴军,属陕西西路。元初立凤翔总管府,后更为散府,先后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、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。明仍为凤翔府,隶陕西布政使司,分属关西道。清初,仍沿旧制为凤翔府;康熙九年(1670),裁关西道,分隶西安粮盐道;乾隆九年 (1744),改隶驿盐道,为分巡凤邠道。民国二年 (1913),属陕西省关中道;民国二十二年 (1933)撤道,由省直辖宝鸡各县;民国二十七年 (1938),在凤翔设陕西省第九行政督察区,督察专员公署辖宝鸡县、凤翔县、千阳县、陇县、麟游县、岐山县、扶风县、眉县、武功县、周至县;民国三十年 (1941)2月,第九区督察专员公署迁至宝鸡。
1949年 7月 14日,宝鸡解放,陕甘宁边区政府宝鸡分区机关进驻宝鸡市,领宝鸡县、凤翔县、岐山县、扶风县、千阳县、陇县、眉县、凤县共 8县和宝鸡市 (县级市 )。1950年 1月,宝鸡分区划归陕西省辖; 5月 2日,分区增领麟游县、武功县、永寿县、长武县、邠县、乾县6县,共领 14县 1市。 1950年 10月 11日改宝鸡分区为宝鸡专区。 1953年 1月 30日,宝鸡专区又增领兴平县、旬邑县、淳化县、周至县、礼泉县 5县,并新设太白区,共领 19县1市 1区。 1956年 10月 1日,宝鸡专区撤销,原属县市直隶于省。 1960年至 1961年 9月,宝鸡市领凤翔县、陇县、凤县 (均为并县以后 )3县。 1961年,复设宝鸡专区,领宝鸡县、凤翔县、岐山县、扶风县、麟游县、武功县、眉县、凤县、千阳县、陇县、太白县共 11县和宝鸡市 (县级市 )。1966年,宝鸡专区改领 11县,宝鸡市为省辖。 1969年,宝鸡专区改名宝鸡地区,仍领 11县 1市。1971年 2月,地区撤销。1971年 3月至 1979年 3月,改为宝鸡市 (地级市 ),领 11县 2区。 1979年 3月,复设宝鸡地区,只领 11县;地区与市并存,宝鸡市领金台、渭滨 2区。 1980年 8月,宝鸡地区与宝鸡市合并,以地级市领县、区代替地区领县的体制,时领 11县 2区。 1982年 12月,新设杨陵区,共领 11县 3区。 1983年 11月,武功县与杨陵区划归咸阳市辖;宝鸡市辖金台、渭滨 2区和宝鸡县、凤翔县、岐山县、扶风县、麟游县、陇县、千阳县、凤县、太白县、眉县 10县。 2003年 3月 1日,国务院正式批准撤宝鸡县设陈仓区;宝鸡市辖金台、渭滨、陈仓 3区和凤翔县、岐山县、扶风县、麟游县、陇县、千阳县、凤县、太白县、眉县 9县。 2007年 1月,经国务院批准,宝鸡市人民政府由渭滨区经二路迁驻金台区行政大道。 2010年,宝鸡市辖金台、渭滨、陈仓 3区和凤翔县、岐山县、扶风县、麟游县、陇县、千阳县、凤县、太白县、眉县 9县。